根据校研字﹝2019﹞7号文《关于做好我校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苏勤
副组长:陆林、方凤满
成 员:贾冠忠、焦华富、程先富、罗永龙、杨效忠、麻金继、曹卫东、杨钊、杨兴柱、李俊峰、赵春雨、王群、姚国荣
二、复试安排(全体考生)
(一)全体考生在2019年4月19日按照《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日程安排完成现场确认、初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专业面试: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包括考生自我评价和回答问题,对考生学习经历与成绩、英语口语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复试满分为100分。
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供公开发表的论著等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审批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提交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等,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考核组根据材料对其做出评分。科研创新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专业综合面试安排
4月22日上午8:00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有关说明:
1、请考生于2019年4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2019年博士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发至cr122904@163.com。
2、请考生于2019年4月21日下午14:30至17:00到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行政楼三楼研究生秘书办公室(309)提交如下材料:
(1)、科研成果原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立项批文等);
(2)、硕士学位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论文评阅书,应届含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或开题报告);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考生自我评价、政审表等材料。
三、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 +科研创新能力*20%。
(二)分数线。
1、初试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以满分100分计算)。
3、科研创新成绩不低于60分(以满分100分计算)。
4、初试外语成绩分数线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
四、录取
1、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2、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科研创新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五、以上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安徽师范大学研招办最新文件为准。
六、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