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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正重 编辑:张正重  预审:陈健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6日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1年秋季本科专业学生教材征订工作,征订优质教材,确保教材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的方式

(一)2008级、2009级和2010级教材征订工作

1.所有课程教材均按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实际学生选课人数进行征订,本次征订数据以615学生选课人数为准。

2.学生第三轮选课(重修选课等)教材由学生自购,可到图书代办站或其他书店购买。

(二)2011级新生教材征订工作

12011级新生按招生计划人数(以附件中招生计划数据为准,不要参照选课系统数据)征订教材。

22011级新生教材不能跨年度征订。

二、教材征订要求

(一)教材征订按《安徽师范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05]16号文)执行,“注重教材质量,择优选用”。教材征订一定要优先选用国家、部(省)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改革教材、教育部推荐的全国统编教材等。其它教材如自编教材、联编教材、讲义等应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认证指标体系》(见校教字[2005]23号文)进行评定、综合得分达良好以上者方可选用。

(二)各类教辅图书不得征订。

(三)严禁选用高职高专类教材。

(四)严禁教师个人直接向学生发放教材。

(五)教材征订计划各栏目填写全称,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类别、书号、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社、版本版次、教材获奖或认证情况、学生征订数、教师征订数、合计订购数等。在课程类别一览填写专业必修课教材、专业选修课教材、通识教育课程教材、公共基础课教材、实习(实验)课教材等字样。

(六)保证教材征订准确、到位,不能影响上课。

(七)由于教学计划修订,征订各专业、各年级教材时要填写清楚各专业名称及征订数量,避免重复征订。

(八)622日前,各学院务必将教材征订纸质计划第一顺序一式三份(A4纸打印)报教务处,电子版征订计划上传教务处ftp各学院文件夹。

(九)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的学院应确保教材按时到位。胶印教材需要填写一式四联的《教材胶印加工单》,并附胶印样书一本于622日前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征订表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教材订购第一顺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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