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踔厉奋发、砥砺笃行。学院决定开展第十九届“地旅之星”十佳大学生暨“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地旅之星”十佳大学生10名,“自强之星”若干,“地旅之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若干。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和《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评个人应是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及在重大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3.曾获院“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含提名奖)荣誉的个人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3月22日前)
各班级团支部按照评选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组织推荐(3月24日前)
各班级团支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参加评选的学生进行认真考察,对其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并于3月24日下午17:00前推荐参选人若干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年级-专业-地旅之星推荐材料”提交至学习部负责人徐瑾,邮箱2924126440@qq.com,纸质版交徐瑾同学汇总。材料清单如下:
1.第十九届“地旅之星”十佳大学生暨“自强之星”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简洁、重点突出(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个人事迹简介:个人情况及事迹介绍300字以内,生活照1张(电子版)。
(三)学院评审(3月30日前)
学院组织评审组对各组织推荐的参选人事迹进行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候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PPT等材料,并进行现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院评审委员会参考事迹材料情况,通过评委评审、现场观众投票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评审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公示通过后,学院发文对当选的“地旅之星”十佳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地旅之星”十佳大学生和“自强之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各班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三)广泛宣传。各班级团支部要以评选为契机,通过团支部宣传平台加大宣传,掀起学习热潮,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安徽师范大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团委
2024年3月20日